恒峰国际

 
主页 > 关于恒峰国际 > 常见问题

常见问题

  • PCT国际阶段近期常见问题解答汇总(2024年1月)

      

    PCT国际阶段近期常见问题解答汇总(2024年1月)

      1、根据PCT条约第19条提交的修改的提交期限是什么?申请人应当向何处提交该修改文件?

      答:根据PCT条约实施细则第46条的规定,申请人提交根据条约第19条的期限应当是自国际检索单位将国际检索报告传送给国际局和申请人之日起的2个月,或自优先权日起16个月,以后到期为准。由于提出根据条约第19条的修改时可能临近国际公布准备工作,因此当申请人提出根据条约第19条的修改时已临近国际公布的,建议申请人直接向国际局提出该修改。

      2、在提交新申请时,是否仅填写备案的总委托书编号即可?备案的总委托书副本是否必须上传?

      答:申请人提交新申请时,可以仅在请求书中填写备案总委托书编号。但请注意,申请人办理主动撤回业务时,例如撤回国际申请或撤回指定等,如果在提交新申请时申请人未提交过备案的总委托书副本的,需在提出撤回请求时请一并提交有全体申请人签字的委托书文件。

      答:申请人可以在PCT国际申请中间文件的其他中间文件中选择批量著录项目变更进行办理。目前支持两种方式:1)填写所需要变更的信息,下载批量著录项目变更模板并填入需要进行批量著录项目变更的PCT申请号,形成XLSX格式号单并将号单导入系统;2)填写所需要变更的信息,并从历史案件中选择(即本地电脑中历史上传的案件包中勾选),形成完整批量著录项目变更请求。

      4、如果在提交新的PCT申请时DAS码尚未获得,此时在专利业务办理系统中如何勾选?

      答:如果申请人希望使用通过数字图书馆(DAS)途径提交优先权文件副本的,可以在新的PCT申请提出时不勾选优先权文件获取途径中三项中任一项,其后在申请获得DAS码后,填写《优先权文件的提交》以中间文件的方式补交DAS码。

      5、提交新申请时,请求书清单页数不正确导致费用计算页附加金额不正确的情况,如何解决?

      答:这种情况可能是在专利业务办理系统中制作完申请文件,形成申请文件清单并保存后,申请人又发现有部分请求书或申请文件需要修改的情况,此时修改后重新进入文件清单页时,请注意页面左下方有计算按钮,需要重新点击该按钮并更新首次申请费单中的数据信息之后,再行保存提交。

  • 2025年广东中小学教资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2025年广东中小学教资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资报名时间是:7月4日10:00至7日16: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7月9日24:00。常见问题见下文!

      答:对于加挂“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牌子的中职、高职院校毕业生,按要求毕业后取得学历,且该学历已在学信网注册备案的,可凭该学历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相应层次类别,否则不可以报考。

      答:因各考区考位有限,在报名过程中如果发现报名人数过多,超出考区承受范围已达一定比例,则考区会临时关闭报名通道。待本考区已报名考生审核完毕,审核不通过的考位被释放出来后,如本考区仍有剩余考位,则重新开放本考区报名通道,接受考生报名。

      答:我省是教师资格考试报考大省,考生人数众多,且报名高峰期集中在报名第一天,审核工作量庞大,审核结果将于报名第一天14:00起陆续呈现,请考生予以理解,耐心等待。

      答:身份证号已注册,可能因为个人信息泄露或者他人代报造成。如该身份证号注册的手机为本人使用,可凭此手机找回密码后登录系统修改个人信息;如非本人手机号码,可联系报名系统客服(联系方式见报名系统首页),请求更正本人注册手机号码。

      答:因报名时需对上传相片进行拖曳裁剪,考生须保证拖曳裁剪后的相片清晰度和大小均符合要求,在此基础上须再次提交报名申请。

      答:非在校生报考我省教师资格考试,须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户籍所在地市或居住证申领地市报考,各考区均不接受外市考生报考。

      答:考生提交报名申请后,考区将对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进行核验,请考生保持注册登记的手机畅通,暂时关闭短信过滤功能,留意接收报名机构发出的短信。内地考生如接到省教育考试院发出的上传材料通知短信,请根据提示于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传材料平台(,以下简称“上传平台”),上传相应户籍或居住证材料。如未接到短信且本人报名信息至报名结束次日12:00仍处于“待审核”状态,请直接登录上传平台,上传相应户籍或居住证材料,并等待审核结果。港澳台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无须等待短信通知,自行于报名结束次日17:00前登录上传平台,上传相应港澳台有效证件,上传的有效证件须与报名登记的证件一致。

      9. 按照短信要求上传证明材料了,人工审核也已经通过了,为什么报名系统还是显示审核不通过?

      答: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与上传平台属于不同系统,数据不能同步,考生在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且信息核验失败后,上传平台将读取考生信息并等待考生上传材料,如果考生此时修改报名系统上的个人信息,将造成两个系统上的数据不一致,从而影响审核结果。请考生提交报名申请后,务必等待审核完成后再进行下一步操作。

      答:港澳台考生凭指定的有效证件(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报考教师资格考试,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省内任一考区。入场考试时,需提供与报名登记相一致的有效证件。

      答:深汕特别合作区考生请根据居住证颁发地市选择拟报考区,如居住证由深圳市颁发,则选择深圳市所辖考区报考,如居住证由汕尾市颁布,则选择汕尾市所辖考区报考。

      12. 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二年级本科在校生、准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准毕业学年学生,能否报考?

      答: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广东省内在校生,在报名期间尚未满足我省关于省内在校生报名条件,而考试期间已满足的,则本次可以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如在实际考试期间仍不符合我省报名资格而报名参加考试的,后果(例如面试或认定不予承认)由考生本人负责。

      13. 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学年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该如何报考?

      答:上半年报名的考生,可选择“在校生”身份报名;下半年报名的毕业学年学生,报名期间尚未毕业,而考试期间已毕业的,须选择“非在校生”身份报名,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14. 补充上传材料后,审核不通过,还可以再次修改报名信息后再提交报名申请吗?

      答:考生须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报考信息一经审核确认,不得更改。如因系统原因造成相片丢失或错乱,可联系所报考区招生办公室,请求协助修改。

      答: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相片的身份证明、军官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其它证件不作为本项考试的有效证件。

      答:符合条件的有效期内的电子身份证或者电子居住证都可以作为报名凭证。如果需要上传电子身份证,请上传“粤省事”微信小程序上的证件完整截图(包含正反两面);如果需要上传电子居住证,请上传“粤居码”微信小程序“亮证亮码”页面的证件完整截图(包含检验二维码,查询步骤及证件截图如下图。注意:截图后不可更新二维码,否则无法核验);如需上传其他渠道的证件截图,请提前与所报考区招生办联系,否则无法受理。请注意:上述电子证件仅限于报名使用,考试当天必须携带实体证件验证入场。

      答:请考生在个人信息发生变更后,及时向所报考区招生办公室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材料,请考区招办根据规定逐级上报,最终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更正结果为准。

      答:广东省高校在校生审核不通过的原因一般有以下几种:一是不符合“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这个条件;二是未正确填写在读学校的标准校名,系统无法识别。

      答: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及相片,请核对此3项信息是否与身份证件上的完全一致,相片是否本人,确认无误并重新提交后,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可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注意:如考生相片P图过度,将会影响跟公安数据的查验效果,请不要上传过度P图的相片。

      答:如果目前还是“待审核”状态,考生可自行登录报名系统取消报名,再重新选择科目并再次提交报名申请;如果目前已经审核通过,则不可再修改任何个人信息(包括科目)。

      答:根据我省报名规定,符合年级规定的广东省高校在校生可以报考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高校不属于广东省,不符合在校生报名条件。如果考生持有指定的港澳台居民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持有有效期内的广东省户籍或居住证,可按规定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参加我省教师资格考试。

      23. 广东省内成人高等教育院校毕业学年的在校生,可以以“在校生”身份报名吗?

      答:不可以。根据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报考对象”规定,“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年在校生可报名参加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成人高等教育院校(例如开放大学、干部学院、成人院校、培训院校等)不属于普通高等学校,不符合此项规定。

      答:不可以。电子身份证的载体是手机,考生进入考场后,监考员将对考生证件进行再次核实,而手机不可携带进入考场,否则视为违纪。请考生务必检查考试必需证件及材料,如身份证丢失,请及时前往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或带有相片的身份证明,以免影响考试入场验证。

      答:不可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部署实施的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时间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规定,由省教育考试院在当次考试通告向考生发布。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逾期提交报名申请无效。

      答:根据教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考生务必诚信赴考。

      答:不可以。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第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考生携带任何形式的电子设备,务必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可带入考场。

      答:考试当天,请考生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考生须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确保“两证”齐全,信息一致;二是考生只能携带必要的文具进入考场,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有关的文字。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听从监考老师指挥,不提前作答,不延后交卷,不影响考场秩序。诚信赴考,切勿发生违规作弊行为;三是合理安排时间。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答:根据教师资格考试规定,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我省各考点使用智能安检门、人脸识别、金属探测仪等多种手段进行考试入场安全检查,考生须提前至少1小时到达考点并接受检查。

      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白色背景为佳;电子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高不多于600像素,宽不多于400像素,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详见正文!

      无论考生是否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本次笔试报名前均须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以下简称“网报系统”)进行注册。

      报名时间:7月4日10:00至7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报考条件见正文!

      报名时间:7月4日10:00至7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2025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将于2025年6月11日10:00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查询。

      2025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将于2025年6月11日10:00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查询。

      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内地居民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6月16日9:00至6月20日17:30。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成报名及提交材料。

      6月16日9:00至6月20日17:30。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成报名及提交材料。

      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和材料提交时间:6月16日9:00至6月20日17:30。时间安排见正文!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导语】:广东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资报名时间是:7月4日10:00至7日16: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7月9日24:00。常见问题见下文!

      答:对于加挂“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牌子的中职、高职院校毕业生,按要求毕业后取得学历,且该学历已在学信网注册备案的,可凭该学历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相应层次类别,否则不可以报考。

      答:因各考区考位有限,在报名过程中如果发现报名人数过多,超出考区承受范围已达一定比例,则考区会临时关闭报名通道。待本考区已报名考生审核完毕,审核不通过的考位被释放出来后,如本考区仍有剩余考位,则重新开放本考区报名通道,接受考生报名。

      答:我省是教师资格考试报考大省,考生人数众多,且报名高峰期集中在报名第一天,审核工作量庞大,审核结果将于报名第一天14:00起陆续呈现,请考生予以理解,耐心等待。

      答:身份证号已注册,可能因为个人信息泄露或者他人代报造成。如该身份证号注册的手机为本人使用,可凭此手机找回密码后登录系统修改个人信息;如非本人手机号码,可联系报名系统客服(联系方式见报名系统首页),请求更正本人注册手机号码。

      答:因报名时需对上传相片进行拖曳裁剪,考生须保证拖曳裁剪后的相片清晰度和大小均符合要求,在此基础上须再次提交报名申请。

      答:非在校生报考我省教师资格考试,须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户籍所在地市或居住证申领地市报考,各考区均不接受外市考生报考。

      答:考生提交报名申请后,考区将对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进行核验,请考生保持注册登记的手机畅通,暂时关闭短信过滤功能,留意接收报名机构发出的短信。内地考生如接到省教育考试院发出的上传材料通知短信,请根据提示于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传材料平台(,以下简称“上传平台”),上传相应户籍或居住证材料。如未接到短信且本人报名信息至报名结束次日12:00仍处于“待审核”状态,请直接登录上传平台,上传相应户籍或居住证材料,并等待审核结果。港澳台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无须等待短信通知,自行于报名结束次日17:00前登录上传平台,上传相应港澳台有效证件,上传的有效证件须与报名登记的证件一致。

      9. 按照短信要求上传证明材料了,人工审核也已经通过了,为什么报名系统还是显示审核不通过?

      答: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与上传平台属于不同系统,数据不能同步,考生在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且信息核验失败后,上传平台将读取考生信息并等待考生上传材料,如果考生此时修改报名系统上的个人信息,将造成两个系统上的数据不一致,从而影响审核结果。请考生提交报名申请后,务必等待审核完成后再进行下一步操作。

      答:港澳台考生凭指定的有效证件(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报考教师资格考试,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省内任一考区。入场考试时,需提供与报名登记相一致的有效证件。

      答:深汕特别合作区考生请根据居住证颁发地市选择拟报考区,如居住证由深圳市颁发,则选择深圳市所辖考区报考,如居住证由汕尾市颁布,则选择汕尾市所辖考区报考。

      12. 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二年级本科在校生、准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准毕业学年学生,能否报考?

      答: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广东省内在校生,在报名期间尚未满足我省关于省内在校生报名条件,而考试期间已满足的,则本次可以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如在实际考试期间仍不符合我省报名资格而报名参加考试的,后果(例如面试或认定不予承认)由考生本人负责。

      13. 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学年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该如何报考?

      答:上半年报名的考生,可选择“在校生”身份报名;下半年报名的毕业学年学生,报名期间尚未毕业,而考试期间已毕业的,须选择“非在校生”身份报名,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14. 补充上传材料后,审核不通过,还可以再次修改报名信息后再提交报名申请吗?

      答:考生须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报考信息一经审核确认,不得更改。如因系统原因造成相片丢失或错乱,可联系所报考区招生办公室,请求协助修改。

      答: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相片的身份证明、军官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其它证件不作为本项考试的有效证件。

      答:符合条件的有效期内的电子身份证或者电子居住证都可以作为报名凭证。如果需要上传电子身份证,请上传“粤省事”微信小程序上的证件完整截图(包含正反两面);如果需要上传电子居住证,请上传“粤居码”微信小程序“亮证亮码”页面的证件完整截图(包含检验二维码,查询步骤及证件截图如下图。注意:截图后不可更新二维码,否则无法核验);如需上传其他渠道的证件截图,请提前与所报考区招生办联系,否则无法受理。请注意:上述电子证件仅限于报名使用,考试当天必须携带实体证件验证入场。

      答:请考生在个人信息发生变更后,及时向所报考区招生办公室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材料,请考区招办根据规定逐级上报,最终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更正结果为准。

      答:广东省高校在校生审核不通过的原因一般有以下几种:一是不符合“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这个条件;二是未正确填写在读学校的标准校名,系统无法识别。

      答: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及相片,请核对此3项信息是否与身份证件上的完全一致,相片是否本人,确认无误并重新提交后,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可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注意:如考生相片P图过度,将会影响跟公安数据的查验效果,请不要上传过度P图的相片。

      答:如果目前还是“待审核”状态,考生可自行登录报名系统取消报名,再重新选择科目并再次提交报名申请;如果目前已经审核通过,则不可再修改任何个人信息(包括科目)。

      答:根据我省报名规定,符合年级规定的广东省高校在校生可以报考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高校不属于广东省,不符合在校生报名条件。如果考生持有指定的港澳台居民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持有有效期内的广东省户籍或居住证,可按规定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参加我省教师资格考试。

      23. 广东省内成人高等教育院校毕业学年的在校生,可以以“在校生”身份报名吗?

      答:不可以。根据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报考对象”规定,“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年在校生可报名参加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成人高等教育院校(例如开放大学、干部学院、成人院校、培训院校等)不属于普通高等学校,不符合此项规定。

      答:不可以。电子身份证的载体是手机,考生进入考场后,监考员将对考生证件进行再次核实,而手机不可携带进入考场,否则视为违纪。请考生务必检查考试必需证件及材料,如身份证丢失,请及时前往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或带有相片的身份证明,以免影响考试入场验证。

      答:不可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部署实施的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时间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规定,由省教育考试院在当次考试通告向考生发布。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逾期提交报名申请无效。

      答:根据教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考生务必诚信赴考。

      答:不可以。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第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考生携带任何形式的电子设备,务必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可带入考场。

      答:考试当天,请考生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考生须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确保“两证”齐全,信息一致;二是考生只能携带必要的文具进入考场,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有关的文字。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听从监考老师指挥,不提前作答,不延后交卷,不影响考场秩序。诚信赴考,切勿发生违规作弊行为;三是合理安排时间。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答:根据教师资格考试规定,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我省各考点使用智能安检门、人脸识别、金属探测仪等多种手段进行考试入场安全检查,考生须提前至少1小时到达考点并接受检查。

  • 继续教育常见问题【干货分享】

      

    继续教育常见问题【干货分享】

      丈夫被妻子告婚内,羁押280余天后检方撤诉,当事人:已离婚,正申请国家赔偿

      绿军通过两笔交易节省1.8亿奢侈税,总薪水降至第二土豪线万元防火墙项目”:调查已超30个工作日,尚在走处理程序

      从“卖芯片”到“造生态”,营收首破20亿元!乐鑫科技是如何掘金AIoT万亿市场?发现好公司

      HDMI 2.2 最终完整规范发布:线 元起,七彩虹 RTX 5050 系列显卡发布

      河南省2025年高考分数线公布,普通本科批历史类471分,物理类427分

  • 基层执法办案常见失误总结问题归纳经验分享

      

    基层执法办案常见失误总结问题归纳经验分享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一系列操作失误和程序性错误,这不仅影响了案件的公正处理,也有可能导致司法效率的低下。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提升执法质量,以下将从多个方面分析常见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

      首先,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有时忽视了表明身份的步骤。许多案件中,执法人员在对当事人、证人进行询问或现场检查时,没有及时向其出示执法证件,未向其表明身份。这一疏漏严重影响了检查笔录和询问笔录的合法性与证明力。因此,执法人员应在执行任务时始终保持身份的明确性,确保案件的合法性和证据的有效性。

      其次,证据复制及核对程序也存在问题。在一些案件中,执法人员在复制证据时没有进行必要的核对,且复制件上未经当事人确认的标注,如“经核对与原件无误”不符合规范。更为严重的是,某些行政处罚决定书上也未经授权加盖了此类字样。为了确保行政程序的严谨性,所有证据的复制件应当有提供方的签字确认,并且避免在文书上随意加盖未经授权的标章。

      再者,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往往存在轻视或忽略的现象。部分执法人员未能充分听取并审查当事人的陈述材料,甚至认为其申辩无关紧要,进而忽略了法定复核程序。事实上,执法人员应当对所有的陈述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确保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在一些行政案件中,案件调查与立案的顺序出现了颠倒现象。有的执法人员在案件事实尚未明确时便开始调查取证,并在案件调查完成后再进行立案审批。这样一来,“立案”这一法律程序的意义被削弱,缺乏法律程序的严谨性。因此,执法机构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先立案再进行调查,确保立案符合案件的实际情况。

      此外,一些地方存在“先核准后审核”的做法。在办案过程中,部分机构先行请示领导审批处罚建议,再进行核审,导致核审程序和行政审批之间的界限模糊,违背了法定的程序要求。核审应在案件调查结束后由独立的核审机构进行,确保每一项行政决定都经过严格审查。

      送达方式的选择是行政执法中不可忽视的问题。法律文书的送达方式应当根据法定条件严格执行,而不能随意简化程序。特别是在公告送达方面,执法人员需特别谨慎,确保符合所有法律要求。对于某些特定情形下的送达,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确保被处罚人能够知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在期限方面,执法人员应当特别关注法定期限的计算。不可随意缩短当事人申辩的时间,且必须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若当事人主动放弃申辩权,执法人员应当保存书面材料作为证据,确保整个过程的合法性。

      在行政处罚过程中,证据是决定行政决定合法性的关键。一些案件中,执法人员未能收集完整的证据,或依赖单一证据做出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应以充分、完整的证据链为基础,确保每一项处罚决定都建立在明确无误的事实和证据之上。

      案卷的规范性也直接影响到案件的公正性与有效性。在一些案件中,卷宗材料的装订和文书的格式不符合标准,影响了案件的正式性和权威性。执法人员在制作案件卷宗时,应严格遵守法律文书的格式要求,确保案件材料整齐、规范,以增强案件的可审查性和可追溯性。

      在行政执法中,职权的合理分配尤为重要。执法人员应当清楚自己的职能范围,不得超越职权进行执法。各个行政机关在执行职能时,应根据各自的职责进行分工合作,但不能越权行使职能。此外,行政强制措施的运用也需要具备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证据支持,确保执法行为的合规性与合理性。

      通过对上述问题的分析,可以看出,行政执法的规范性和合法性是确保公正与效率的基石。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在日常工作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细致入微地执行每一项程序,确保每一项行政决定都经过充分的证据支持和严格的法律审查。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实现法治行政,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

  • 2025年黑龙江中级会计师准考证打印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

      

    2025年黑龙江中级会计师准考证打印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

      哈尔滨,齐齐哈尔,鸡西,鹤岗,双鸭山,大庆,伊春,佳木斯,七台河,牡丹江,黑河,绥化,大兴安岭地区

      在备战黑龙江中级会计师考试的过程中,准考证的打印是每位考生必须面对的重要环节。本文将围绕“黑龙江中级会计师准考证打印常见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帮生解决在打印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类问题,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在进行准考证打印之前,考生需要做好以下几项准备工作,以确保打印过程顺利。

      考生应首先确认自己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且准确。这包括身份证号、姓名、联系方式等。如果发现信息有误,应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进行更正。

      考生需访问黑龙江省会计职称考试官方网站,输入正确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如果遇到无法登录的情况,可以尝试重置密码或联系客服。

      在准考证打印过程中,考生可能会遇到一些常见问题,以下是针对这些问题的详细解答。

      如果考生无法登录考试网站,可能是由于输入的用户名或密码错误。建议仔细检查并重新输入。如果仍然无法登录,可以尝试清除浏览器缓存或更换浏览器。

      这种情况通常是因为考生未完成报名缴费,或者身份证信息填写错误。考生应与报考点确认是否已缴费,并核对身份证信息是否正确。

      考生需要联系当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等,以便进行信息更正。在此过程中,尽量提前行动,以确保在考试前完成更正。

      如果考生在打印期间不慎丢失准考证,可以再次登录考试网站进行打印。建议考生在打印后保存电子版,以备不时之需。

      考生在打印准考证时,务必确保打印清晰,不模糊。若打印效果不佳,建议更换打印机或调整打印设置。

      根据相关规定,准考证不需要任何单位的盖章,考生只需携带打印好的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即可。

      综上所述,了解并解决“黑龙江中级会计师准考证打印常见问题”是每位考生的重要任务。希望本文提供的信息能帮生顺利打印准考证,顺利参加即将到来的考试。祝大家考试顺利,取得优异成绩!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 干货!年报各类常见问题汇总来啦!

      

    干货!年报各类常见问题汇总来啦!

      为助力安阳市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顺利完成年度报告公示,确保信息填报规范、高效,安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年报填报过程中的常见问题,整理形成《“经营主体年报”常见问题解答》。内容涵盖年报时间、填报流程、注意事项及常见错误纠正等,旨在为经营主体提供清晰指引,避免因漏报、错报影响信用记录。请广大经营者及时、如实填报,共同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注:年报填报截止时间为每年6月30日,逾期未报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答:2024年12月31日前,在安阳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均需报送上年度年度报告,并对其公示的年度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答: 方法一: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网址:),点击“企业信息填报”模块后,登录并填报年报信息。

      方法二:关注“安阳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点击“服务大厅”→“年报直通车”进行填报。

      答:先确认原来备案的联络员手机号码是不是当前持有的号码,保持信号良好,网络通畅。另外使用外省移动手机号会接收不到验证码,为防止无法按期完成年报填报,请及时变更为本省手机号码(移动、联通、电信均可)进行登录或者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

      答: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凭联络员手机接收的验证码登录,不需要密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首页,进入“企业信息填报”页面,点击下面的“企业联络员变更”可自主进行修改,无需到登记机关办理。只要知道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原联络员的相关信息,即可线上自主更改联络员。

      答:首先核实法定代表人信息是否正确,是否存在原备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错误情况,若信息不正确,也会提示联络员信息错误;若信息正确,再核实联络员信息是否正确;若不确定原联络员的信息,请咨询登记机关。

      答:建议咨询对应的社保、海关、商务等部门。由于目前实施市场监管、社保、统计、海关、商务等“多报合一”年报,涉及相关年报事项问题,请具体咨询对应部门,具体联系方式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下方的“业务咨询与技术支持联系方式”查阅。

      问:填报“企业基本信息”时,点击“保存”,提示“企业基本信息暂存失败”,怎么办?

      答:首先确定填报内容中不缺数字,要求是数字的栏目中也不能有空格或其他符号;再核实“企业主营业务活动”,该项填报的是企业的主营业务,不是经营范围,也就是经营范围的首项,建议填报简单明了。

      答:年报基本信息填报时,选择“是”则需填写相应项,选择“否”则不需要填写该项。因此,没有网站的可以不填,但如果企业有网站经营,则必须填报。

      答:出资时间分为认缴和实缴两种,认缴出资时间填写企业向登记机关备案公司章程中的认缴出资时间。实缴出资时间填写资金实际缴付的时间,如分期缴付的,则填写截至报告年度12月31日最后一次实缴时间。

      答:认缴出资额填写企业向登记机关备案公司章程中的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填写截至报告年度12月31日实际缴付的累计数额。

      答: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纳税总额、净利润等财务数据,应当具体按照企业年度资产负债表填写,纳税总额为企业全年实际缴付各类税金的总和,分支机构财务管理属非独立核算的,资产状况信息栏可填写“0”。

      答: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社保事项信息以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残疾人、失业人员人数、党建信息、商务和外汇等信息可由经营主体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答:点击“提交并公示”即可完成年报。完成年报后,建议用户退出账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输入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如报送成功的就能查询到。有时因集中填报企业较多导致系统更新延迟,会24小时之后才显示,请稍后几天再查询。

      答:已公示的年度报告信息发现错误需要修改的,须在当年6月30日之前,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进行修改,修改前后的信息应当同时公示。6月30日之后,除特殊情况外,年报信息不得修改。因此,请企业务必谨慎核对各项数据,认真填写。

      答:企业在存续期间都应填报年报。如果企业不打算经营了,请及时办理注销手续,不注销又不填报年报的,也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受到信用约束和罚款处罚。

      答:是的。2024年度年报起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可分配盈余、按交易量返还成员总额、剩余盈余分配总额”3个数据项纳入市场监管年报一并填报。

      答:在《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的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基础上,2024年度年报起将工业产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纳入市场监管年报一并填报。

      答:《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企业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规定: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企业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往年存在“0值年报”问题的企业请务必认真客观填报年报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如发现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并可吊销营业执照。

  • 外交部发布单方面免签政策常见问题解答

      

    外交部发布单方面免签政策常见问题解答

      新华社北京5月21日电 外交部领事司21日发布单方面免签政策常见问题解答。

      答:文莱、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荷兰、马来西亚、瑞士、爱尔兰、匈牙利、奥地利、比利时、卢森堡、新西兰、澳大利亚、波兰、葡萄牙、希腊、塞浦路斯、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挪威、芬兰、丹麦、冰岛、安道尔、摩纳哥、列支敦士登、韩国、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克罗地亚、黑山、北马其顿、马耳他、爱沙尼亚、拉脱维亚、日本、巴西、阿根廷、智利、秘鲁、乌拉圭(巴西、阿根廷、智利、秘鲁、乌拉圭自2025年6月1日实施)43国持普通护照人员来华经商、旅游观光、探亲访友、交流访问、过境不超过30天,可免签入境。

      问:中国边防检查机关是否及如何核查来华事由?入境时除护照外是否需携带其他材料?

      答:来华事由符合免签政策规定的经商、旅游观光、探亲访友、交流访问或过境的外国人,经中国边防检查机关依法查验准许后入境;对来华事由与免签政策规定事由不符或具有其他法定不准入境情形的外国人,边防检查机关将依法作出不准入境决定。建议携带邀请函、机票酒店订单等与来华事由相符合的证明材料。来华工作、学习、采访报道等人员不属于免签范围。

      答:外国人需持有效普通护照来华,有效期须满足在华旅行需要。持旅行证、临时或紧急证件等普通护照以外证件的外国人不适用免签政策来华。

      答:单方面免签适用于所有对外国人开放的海陆空口岸(法律法规或双边安排另有规定的除外)。如乘自备交通工具来华,还应按照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办理自备交通工具进出境等手续。

      答:符合免签来华条件的外国人,无论是参加旅游团组,还是个人旅游,都可适用免签政策入境。

      答:外国人如拟在华停居留超过30日,应事先在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与来华事由相符的签证。如适用免签政策入境后因合理正当事由需继续在华停留的,应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停留证件。

      问:是否可以多次入境,对入境时间间隔是否有要求,是否有免签次数、总停留天数限制?

      答:外国人如符合免签来华条件,可多次适用免签政策来华,目前对免签次数、总停留天数暂无限制,但应注意不得从事与入境事由不符的活动。

  • 收藏!山东模拟填报高考志愿填报常见问题解答!

      为使广大考生熟练掌握高考志愿填报流程和操作方法,将于6月13日—16日组织全省考生志愿填报模拟演练,

      模拟演练是一次重要的掌握和熟悉志愿填报系统的机会,请广大考生一定按时认线、本次填报不会出模拟分数线、本次填报只是为了熟悉系统操作流程。

      春季高考考生模拟本科批第1次志愿填报。所以本次模拟没有专科计划,但是专科的志愿填报流程和本科完全一致。

      自2024年的高考选科改革后,目前已经取消了或关系均为和关系。尤其对文理搭配选科的同学来说,理科和文科的这种选科要求非常少!

      但除了政治和历史、政治和历史和地理两种外,其他院校有理科和政治和历史甚少!

      比如说:济南大学计算机专业。要求为物理和化学但图中我的选科是物理政治历史,所以无法查询出计算机专业

      军校公费等专业数据提前批专业,本次模拟不提供提前批的筛选。所以无法查询!

  • 《怪物乐土》FAQ与常见问题解答

      Steam特别好评的类宝可梦x银河恶魔城游戏怪物圣所(Monster Sanctuary)正版移植今日上线,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怪物乐土FAQ与常见问题解答,感兴趣的小伙伴们一起来看看吧。

      A:我们已收到iOS部分设备会出现“部分地图出现黑屏”的问题反馈,我们正在紧急排查该问题,会尽快更新修复,还请各位驯魔师们耐心等待。带来的不便我们深感抱歉。

      A:部分机型(如iqoo)存在“跳跃键”与“方向遥杆”同时点击时,会出现“方向遥杆”被锁定的问题,可再次拖动“方向遥杆”即可解锁。

      Q:为什么没有找到DLC中的【英勇模式、随机生成器、永久死亡、混沌圣物】等内容

      游戏以【买断制】正式发售!正式上线点),游戏将开启限时折扣,仅需【12元(原价18元)】即可获取游戏完整内容

      安卓端:采用免费下载试玩+付费购买本体的买断形式发售,大家可以免费体验游戏前三个地图的内容,这期间也可以提前付费解锁,体验完整内容及大型DLC“失落的世界”。

      iOS端:采用付费下载的买断形式发售,下载后将直接买断游戏全部内容(含DLC“失落的世界”)

      A2:游戏目前内存大小约为300mb,为确保游戏的顺利下载,还请大家预留足够的下载空间!

      A4:游戏为本地存档,包含云存档功能,若卸载或清除数据前未上传云存档会导致数据丢失,各位玩家请谨慎操作。

      注:之前的【羁战终测】为删档测试,相关存档不会保留至正式上线:如何进行PVP联机玩法?

      A5:进入游戏并收集3只25级的魔物后,首次进入驯魔人要塞,右上角将出现【PVP】按钮。点击后即可传送至“线上竞技场”地图区域,与对应NPC对话即可开启PVP玩法内容。

      A6:竞技场无法显示可能是因为网络不佳或挂机时间过长。出现此情况请检查网络或重新进入游戏即可。

      A7:目前已知在联机对战中,在一位玩家投降后,另一位玩家获得胜利会显示对战连接已断开。也可能是对战中有玩家断开网络或切换后台导致此情况发生。

      Q8:我把游戏挂至后台了一会儿,重新返回游戏进行联机时,提示网络异常是怎么回事?

      A9:进入游戏存档后,在游戏内点击右上角【设置】按钮,再点击右侧【选项】按钮,即可找到【退出账号】功能,成功退出账号后再登录新账号即可。

      Q10:【英勇模式、随机生成器、永久死亡、混沌圣物】模式何时上线:以上四种玩法模式我们已在优先移植开发中,我们将尽快为各位驯魔师在未来更新上线:大型DLC“失落的世界”如何开启?

      A11:付费解锁游戏本体后,即可免费获得DLC“失落的世界”相关内容。“失落的世界”连接了“地平线海岸”和“熔岩地核”两个区域,占据了整张地图的右下角。

      培养魔物,踏上巅峰驯魔师之路,《怪物圣所》(Monster Sanct

      培养魔物,踏上巅峰驯魔师之路,《怪物圣所》(Monster Sanctuary)正版移植手游《怪物乐土》现已由良心工作室代理发行,并带到手机移动端。类宝可梦与银河恶魔城的融合。在可爱的侧视像素世界中收集和训练怪物,并让其为你作战。选择你的使魔,跟随先人的步伐,成为一名驯魔师。借助收集的怪物组建队伍,开展史诗般的冒险,解锁不断扩张的世界。在成为巅峰驯魔师的过程中,你将揭开威胁着人类与怪物之间和平的谜团。探索银河恶魔城式的世界。借助培养的怪物们各种专属能力,你可以在这个世界上进行探索,拓宽自己视界。砍掉树藤、撞倒墙壁、滑过间隙......在怪物的帮助下,通通不在话下。组建你自己的队伍。从世界各地孵化、收集和训练怪物,组建自己的组合。每个怪物均具备独有技能树,方便定制你自己的队伍。战术 3V3 作战,激情碰撞。有策略地发出进攻命令,发挥最大效果;集中进攻以创造各种连击。反复出招,找到最佳的连击,从而获得最为稀有的怪兽蛋。

  • 人社部官网“互动交流-常见问题”栏目问答汇总

      

    人社部官网“互动交流-常见问题”栏目问答汇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的“互动交流-常见问题”栏目,会定期发布一些问答,内容涉及各种常见的劳动用工、社保相关问题,比如:

      从2018年10月16日起至2018年11月14日,该栏目共发布了33个问答,内容涉及:病假工资要按何地规定办理、公司不足额缴纳养老保险时怎办、事业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和开除处分之区别、职业资格取消后职业资格证书的作用、退休人员退休当年有无年休假、大学毕业生档案怎么办及离职后的存放、离职后能否要求原单位补缴养老保险、退休回老家时的养老金领取、从企业考上公务员后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60岁以上能否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的社保、就业技能培训、农民工养老保险待遇、年休假与探亲假能否兼得、养老保险断缴10年后的续缴、跨省就业时的社保合并、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后去私企工作的社保衔接、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的医保问题、老家新农保与城镇职工社保均有交的退休时如何处理、参保人员退休后个体账户余额如何处理、养老保险关系跨省异地转移接续、跨省异地就医的报销结算、“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的界定及异地就医备案、自己缴纳养老保险但不够最低15年年限可否一次性补缴、军人工龄可否算作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工地高空坠落受伤几个月公司不给工伤认定能否自己或委托家属认定及认定时间限制、工地集体按项目参加了工伤保险工期内受伤了怎么赔、灵活就业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在国外工作可否在国内缴纳社保、劳动合同到期不打算续签若未能找到新单位,期间如何缴纳社保、公司要求员工调整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否则予以辞退等问题。

      1.用人单位所在地和劳动合同履行地不一致的,病假工资按照哪里的规定发放?

      劳动关系司答: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因此,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病假工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果用人单位注册地关于病假工资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可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标准执行。

      2.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每月是多少?企业不按照规定比例为职工足额缴纳养老保险怎么办?

      养老保险司:《中华人民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个人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目前,单位缴费比例各地略有不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统一为8%。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司: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要求,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与工作有关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2002﹞35号,以下简称《通知》)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关于解除聘用合同的有关规定,聘用单位、受聘人员双方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有多种(具体情形可参阅《通知》和《条例》),其中《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即,受到开除处分被解除聘用合同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多种情形中的一种情形。

      职业能力建设司:2013年以来,我部按照国务院部署要求,牵头组织开展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先后分七批取消了434项职业资格,占部门设置职业资格总数(618项)的70.2%。同时,对地方设置的各类职业资格,按规定要求由各地负责自行取消。2017年9月,经国务院同意,向社会公布实施《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实行清单式管理。目录共包括140项职业资格,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9项(含准入类36项,水平评价类23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81项(含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76项)。

      为了做好减少和规范职业资格许可认定工作,我部办公厅先后印发了《关于做好取消部分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后续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82号)、《关于做好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公布实施后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33号),进一步明确了有关政策:持证者之前考取的职业资格取消了,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作为水平能力的证明。

      劳动关系司: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年,即可按照工作年限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

      即将退休的职工可以依法享受按照本年度退休前的工作时间折算后的休假时间。折算方法为: (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 ×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人力资源市场司:大学毕业后,高校毕业生学生档案由高校就业指导中心按照相关规定负责转递。工作单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的,转递到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属于国有企业的,转递到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属于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等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或自主创业的,转递到单位所在地或创业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一般为县级以上人社部门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学生档案原则上转递到户籍所在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离职并实现就业的,其人事档案根据工作单位性质按规定转递到新工作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就业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7.我25-35岁在自主创业未参保,35-45岁在企业参保。请问25-35岁之间的养老保险必须补缴吗?另外,离职后,可否要求原单位补缴社保?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根据《中华人民社会保险法》和《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等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依法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和个人应该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得无故拖欠;因单位原因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当通过向有关部门申诉,按法定程序要求原单位补缴。

      8.我户口在农村老家,现在工作在外省某市,社保缴纳也在该地。请问如果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我的养老金领取地在哪里?领取金额该按哪个地区的标准计算?

      养老司答:为妥善解决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养老保险转移接续问题,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已基本建立了跨地区、跨制度转移接续的机制。2009年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2009〕66号),明确了实施范围、地区之间资金负担、累计参保人员在各地的参保权益、待遇领取地的确定等政策。我部也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和经办规程,统一规范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经办操作流程,基本实现了“无论在哪里干,基本养老保险接着算”。具体到您个人的情况,建议详询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办理。

      《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2009〕66号)第六条对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做出明确规定。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2009〕66号)第七条对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标准做出明确规定。

      参保人员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的规定,以本人各年度缴费工资、缴费年限和待遇领取地对应的各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其基本养老金。

      9.在企业上班时缴纳了养老保险,后来考上了公务员。请问之前的养老保险应该如何转移接续?

      参保人员从企业流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保人员新就业单位或本人向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

      10.我是农村户口,今年62岁,请问60岁以上的人还能再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吗?

      农村社会保险司:超过待遇领取年龄的人员,如果没有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领取相关待遇的,可以在户籍所在地通过补缴保险费,取得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的资格。请到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咨询具体政策和手续。

      11.我是被征地(农转非)农民,已经50多岁了,从未参加过任何社保,请问我的社保怎么解决啊?

      农村社会保险司:当前全国各省(区、市)都按照国务院要求,出台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请您到当地人社部门咨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相关政策。如您符合政策规定的条件,可按有关要求办理参保事宜。

      职业能力建设司:目前,各地符合相关条件的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企业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都可以开展就业技能培训。

      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

      职业培训补贴实行“先垫后补”的办法。申请补贴材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合格后,补贴将按规定支付到申请者个人银行账户;对企业和培训机构代为申请的培训补贴,按规定支付到企业和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地方各级人社部门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关于职业培训和培训补贴的具体办法,详情请咨询当地人社部门。

      13.农民工在企业单位交的养老保险,到退休时是否能享受和非农户一样的待遇?

      养老保险司: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等法律法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包括: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包括含农民合同制职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单位参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在企业单位缴纳了养老保险费的农民工,到达退休年龄时,同其他非农户参保人员一样,如果符合待遇领取条件可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工资福利司、劳动关系司:《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事部令9号)第三条规定: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1号)第六条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15.我以前缴过4年多养老保险,现在已经有10年没缴了,请问以前缴的可以计算吗?养老保险能续缴吗?

      养老保险司: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等法律法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这里所说的累计缴费,就是指缴费可以连续,也可以不连续。

      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为其建立一个唯一的终身不变的个人账户,不缴费的时候个人账户仍然保留着,再缴费的时候继续在个人账户中记录缴费信息。

      所以,您以前缴过的4年养老保险不会作废,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仍然存在并按规定计息,今后也可以续缴养老保险费,前后缴费的数额和年限时间都是累计计算的。

      16.我在深圳工作时交了社保,辞职后到成都,成都工作单位又办了社保,请问两个城市的社保能否合并?怎么合并?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09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2009〕66号),保证了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您在深圳缴纳的养老保险可以按规定转移到成都,具体的办理流程如下:

      您跨省流动就业时,由新单位或您本人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后,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与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按政策规定办结有关手续。

      17.我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后被开除。之后又到私企工作并缴纳社保,请问我以前在事业单位缴纳的社保能衔接吗?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出台前,部分地区开展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根据您的问题得知您参加的是各地区试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015年,我部会同财政部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8号)规定,由各地区妥善处理本地区原有试点政策与国发〔2015〕2号文件的衔接问题,确保政策统一规范。您的问题应由您参加原试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进行处理。

      18.我在公司交了五险一金,在老家还交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我该怎么办呢?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14年,我部会同财政部出台了《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7号),参保人员若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其重复缴费时段只计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退还本人。

      19.我是已办理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医保卡已经不能在户籍地使用。如果在回家乡办事的时候有看病的需要,能不能再用这个医保卡?以后全国联网是不是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根据您的提问得知您现在使用的还是医保卡,首先请您联系您的参保地及时申领社会保障卡,相关人社部门对有异地就医需求的人员将优先发卡,社会保障卡是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身份识别和直接结算的唯一凭证。

      2016年12月8日,我部会同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20号)。目标是:2016年底,基本实现全国联网,启动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2017年开始逐步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年底扩大到符合转诊规定人员的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结合本地户籍和居住证制度改革,逐步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纳入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覆盖范围。

      为实现这一目标,我部制定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方案,积极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直接结算工作。目前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已经正式上线个省(区、市)已经正式接入国家异地结算系统,并且开通了部分统筹地区(地市)。

      在实现全国联网后,如您的安置地已经开通上线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按照参保地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后,就可以直接凭社保卡在安置地住院就医,您仅需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其他费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结算。如您回家乡(参保地)看病,应按参保地的具体规定执行。

      20.我老家在河北农村,在老家缴纳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就是一年缴纳100-1000元那种,子女缴纳了农村养老保险,父母到60岁就可以领取政府发放的养老金,我的问题是:

      1.在老家缴纳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现在到深圳打工,工厂里也缴纳了社保。请问二者冲突吗?需要一直这么缴下去吗?怎么办?

      3.若不能领取两份养老金,退休时的养老金应该按哪一个缴费基数发放呢?另一个缴纳的费用怎么办?会退吗?

      问题1答复:您在老家缴纳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现已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合并为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简称城乡居保)和在深圳工厂参加的职工养老保险二者并不冲突,因为城乡居保是按年缴费的,职工养老保险是按月缴费的。

      若某一年度在没有稳定就业的情况下先行参加了城乡居保,后来有了稳定就业又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也是可以的。

      若您已经参加并连续缴纳了职工养老保险,下一年度要暂停缴纳城乡居保费,但不用退保,城乡居保个人账户继续保留。

      达到退休年龄时,若符合在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中领取待遇的条件,可以申请将城乡居保个人账户储存额并入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照职工养老保险计发办法领取养老金。

      若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将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关系转入城乡居保,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并入城乡居保个人账户,按照城乡居保计发办法领取养老金。

      参保人若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保的,其重复缴费时段只计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退还本人。

      养老保险司:按照《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参保人员死亡,无论是在职时去世还是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去世,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都可依法继承。

      22.我父亲1968年生,户籍在四川达州,已在广东务工20余年,在广东揭阳市参保已有10年零3个月。

      2014年换新工作,企业不予买社保,现拟自己去申请办理社保卡,自己续缴,结果说要满55周岁才能自己续保。本打算把社保关系转回四川渠县,结果渠县说在外省参保10年及以上的社保关系不能转入川内,而广东揭阳的社保却说可以。为社保的事,成日来回跑。请问有何解决办法,谢谢。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2009﹞66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5号)的相关规定,您的情况可以到四川省渠县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跨省异地转移接续。

      23.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后如果又不想在异地报销了,可不可以转回当地报销?需要哪些手续呢?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20号)规定,参保人在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时,选择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方式,并且外地就医时完成了直接结算,此次住院费用是不能再做退费处理,转回原参保地报销。

      24.什么条件属于长期在异地居住?我多年在异地和子女租房住,办理了常住居住证,算不算长期在异地居住?能不能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人社部发〔2016〕120号文件规定,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是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大多数地区只需要参保人提供居住证、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社会保障卡即可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25.对于自己缴纳养老保险的劳动者,不够最低15年的年限,是否可以一次性补缴?

      养老保险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应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二是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2011年人社部令第13号)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也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2016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32号),其中明确规定不允许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等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也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26.农民工在企业中断就业后,是否可以以个人身份按灵活就业人员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如再就业,如何补缴中断的养老保险?

      未在城镇就业的农民工不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农民工在城镇从事个体工商户的,可按所在省份的规定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关于中断缴费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32号)规定,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也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养老保险司:国家历来十分关心保护军人的合法权益,2012年7月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建立了军人保险制度,明确规定:军人退出现役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国家给予退役养老保险补助,实现了与地方养老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

      对实行军人保险制度之前退出现役人员的养老权益保障问题,国家政策也是明确的。2005、2006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等7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军队复员干部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7号)和《关于认真做好部分军队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17号),主要政策是退出现役,军龄视同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28.我在工地从高空坠落受伤,几个月过去了,公司不给我进行工伤认定。请问我可以自行去人社部门认定工伤么?家属可以代我办理么?认定有时间限制么?

      工伤保险司: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的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9.我所在的工地集体按项目参加了工伤保险。我想问在工期里,受伤了怎么赔呢?能够享受正常的工伤待遇么?

      工伤保险司: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覆盖项目使用的包括劳务派遣公司、专业分包公司等在内的所有职工。职工在工程建设项目受到事故伤害,可以向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认定为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相应待遇。

      人力资源市场司:根据现行相关政策,灵活就业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可委托其现工作单位所在地(超大城市除外)或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者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国外工作但未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中国公民,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在国内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但是,作为国际惯例,大多数国家普遍通过立法强制要求在本国就业的外籍人员必须参加本国的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并给予其国民待遇。因此,在国外工作的中国公民,如果工作国有相关法律规定的,应当从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同时,为避免劳动者在派出国和工作国可能面临的双重缴费问题,世界通行做法是通过签署多双边社会保障协定解决。目前我国已与德国、韩国、丹麦等12国签署了双边社会保障协定。其中,与德国、韩国、丹麦、芬兰、加拿大、瑞士、荷兰、西班牙8个国家签署的双边社会保障协定已正式生效实施。根据上述协定约定,在我国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在一定时期内,可以继续在我国参保缴费,不在缔约另一国参加相应社会保险。具体适用人员范围、免除险种、办理流程等信息,可以在我部门户网站服务之窗栏目查询。

      32.合同到期后,不打算续签合同了,如果暂时没有找到合适的单位,请问我如何缴纳社保?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参保人员再次就业前,可以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或以居民身份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33.我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岗位是人事岗,并约定工作地点。现在公司要求我同意调整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否则予以辞退。这样的情况,我可以不接受调岗吗?公司领导的口头辞退通知有效吗?

      劳动关系司: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如需要调整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应当与劳动者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方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劳动者如果不同意变更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用人单位不能据此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因为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以及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不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如果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需要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这三种情形下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感谢您阅读本文,且阅读到此处,在此向您献上诚挚的谢意,今后也请多多支持及持续关注。